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廉政建設,維護公司利益,嚴肅工作紀律,鼓勵舉報行為,建立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三、管理細則
1、公司內部員工及外部相關人員均可通過以下四種途徑向公司廉政委員會舉報公司內部員工的舞弊行為,也可以對其他違反職業道德、公司紀律的情況進行投訴、舉報,舉報、投訴途徑如下:
(1)舉報信箱:公司設有多處舉報信箱,紙質舉報材料可投遞在以上信箱內。
(2)舉報郵箱:jubao@fjkuncai.com
(3)舉報熱線: 0591-85616317
(4)舉報公眾號:微信搜索“廉潔坤彩”,或掃描二維碼:
2、公司提倡、鼓勵實名制舉報,舉報人在舉報時需據實告知被舉報人姓名、部門,同時盡量描述清楚舞弊情節和提供相應證據(如:時間、金額、操作方式、相關人員等),以便廉政委員會可及時快速查處。原則上廉政委員會優先查證實名舉報的、有證據的或有明確線索的舉報。
3、為保護公司員工的舉報積極性,同時也避免有同事在舉報過程中被惡意中傷,在進行舉報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公司廉政委員會負責對舉報信件、電子郵件等舉報材料逐件拆閱、登記,及時評估受理,并規定 10 個工作日內向留下聯系方式的舉報人回復受理結果;若遇事由復雜需借助外部力量的事件,時間可作適當延長。
(2)公司廉政委員會不受理無證據、無事實、捕風捉影、道聽途說、子虛烏有、惡意打擊報復類投訴舉報,若有證據發現有人進行惡意舉報、打擊報復舉報的,公司廉政委員會會將相關人員移交行政部門進行處罰。
(3)公司在發布正規的投訴、舉報途徑之后,不再受理通過群發郵件、群發微信等方式進行的投訴、舉報。
4、公司廉政委員會登記舉報信息后,應當根據被舉報人職務或崗位、被舉報事件及情節的嚴重程度,并按照下列規定開展工作:
(1)對部長級以下人員的實名舉報,公司廉政委員會商議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總經理;對部長級以下人員的匿名舉報,廉政委員會進行初步評估,視舉報材料充分與否,決定是否進行調查,對決定調查的事件同樣成立調查小組,經調查小組查證屬實的,形成調查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
(2)對涉及到公司部長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實名舉報,公司廉政委員會將在第一時間上報公司董事長,董事長決定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的,由廉政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共同組成特別調查小組進行聯合調查,還可視情況聘請外部專家、移交刑偵部門參與、協助調查,最終形成調查報告報董事長。
5、事件調查結束后,公司廉政委員會應當及時向總經理或者董事長提交書面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當包括:
(1)對調查事件的接受舉報時間;(2)調查組人員的組成;(3)對該事件的調查、核實情況;(4)是否屬實的結論意見;(5)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等。
對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相關證據、證物或者證言,應當在調查報告中附錄并注明。
6、對于實名舉報,無論是否立項調查,公司廉政委員會均應向舉報人反饋舉報結果;對于有明顯的舞弊事實、線索、證據的匿名舉報,經查實情況屬實的,公司廉政委員會將在公開途徑對調查結果予以公開公示。
7、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在公司的正常工作受公司保護,相關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信息為公司一級保密信息;公司禁止對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的任何歧視、報復行為或敵對、孤立措施;對違規泄露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信息或對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人員,將視情節予以處罰、撤職、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進行任何經濟補償、賠償),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公司廉政委員會成員及協助公司廉政委員會、參與調查的相關部門領導均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門及個人透露、泄露投訴、舉報、協助調查人的相關資料及調查內容;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投訴、舉報相關資料的,需向公司廉政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材料,得到公司廉政委員會的許可,公司廉政委員會必須對查閱的內容、時間、查閱人員的有關情況進行登記,相關資料僅供查閱,不得復印、掃描、拍照。
四、舉報獎勵標準
1、挽回經濟損失金額 10000(不含)元以內的,按實際挽回經濟損失金額的10%給予獎勵,且獎勵金額不低于500元;
2、挽回經濟損失金額10000-50000(不含)元,按實際挽回經濟損失金額的5%給予獎勵,且獎勵金額不低于1000元;
3、挽回經濟損失金額50000(含)元以上的,按實際挽回經濟損失金額3%給予獎勵,且獎勵金額不低于2500元,不高于10萬元。
4、對于不涉及金額或雖涉及金額但已無法挽回的舞弊、違規事項,視情節嚴重程度,一次性給予舉報人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四檔不等的獎勵。
五、舞弊、違規處罰措施
公司員工被舉報、查證發現有舞弊、違規行為的,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批評、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繳回錢款、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進行任何經濟補償、賠償)、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